四川泸州:雪花啤酒喝出沉淀物 消费者获赔800元 08-06
7月26日,四川泸州市民刘某与另外4名朋友在纳溪区天仙镇游某经营的花背溪诚信副食店购买了一件(24瓶)雪花牌啤酒用于聚会饮用。饮用时,包括刘某在内的5人均觉得啤酒味道有点奇怪,仔细观察发现酒中有许多沉淀物。其中一名何姓消费者饮用后出现了头晕、腹痛、四肢无力等症状,刘某立即对何某饮剩的啤酒进行了封存,并同其他3人一道将何某送往卫生院就诊。此后,消费者刘某代入院朋友何某要求诚信副食店经营者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经与副食店经营者讨要说法未果后,于2012年7月27日至纳溪区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投诉,请求维权。
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同城区工商所干部立即查看了刘某封存的啤酒瓶内的沉淀物,并前往花背溪诚信副食店及何某所在卫生院了解情况。经调查,该批啤酒系保质期内,何某饮用的啤酒内有沉淀物及何某病情属实,但其所患疾病是否因饮用该啤酒所致则无法证明。
随后,城区工商所积极联系何某、副食店经营者、啤酒代理商代表进行调解,向经营者及代理商认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经过反复作工作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消费者何某与代理商代表达成协议:由代理商支付800元(含医疗费、营养费)给何某。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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