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销售的一瓶啤酒质量存在问题,超市方不得不赔付消费者10倍货款。这是嵊州调解的首起食品因质量问题“以一赔十”案。
2009年12月5日,消费者叶先生在嵊州甘霖镇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2009年12月11日中午饮用时叶先生无意中发现一瓶还未开启的啤酒瓶内有大量灰黑色浑浊沉积物,看到这样的情况,叶先生怀疑自己以前喝掉的6瓶啤酒也存在问题,顿时觉得很恶心。
叶先生认为,一瓶啤酒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那么箱内所有啤酒的质量都可能存在问题,而自己已经饮用了6瓶啤酒,自身的健康权受到了严重侵害,为此要求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由超市承担体检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对于消费者的要求,超市负责人解释称,啤酒出现浑浊可能是运输过程中酒瓶发生碰撞导致瓶口处轻微破损,使空气进入所致,不可能整箱啤酒都出现类似问题,而消费者已饮用6瓶啤酒,至今未发生不良反应,证明箱中其他啤酒并无质量问题。
为证实情况,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场打开了那瓶浑浊变质的啤酒,发现瓶口处确有一微小破损,瓶内的啤酒已散发出酸败气味。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超市对整箱啤酒作退货处理,并按《食品安全法》以“一赔十”对叶先生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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